【梧州】男子竟驾驶轿车在桥梁人行道上行驶?藤县交警:严查!
近日,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小汽车正在西江大桥人行道上行驶,其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联系车主本人,依法传唤车主到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处理。
3月29日,驾驶人徐某潮来到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对徐某潮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存在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碰撞到行人和非机动车辆,进而引发交通事故。
据徐某潮称,其当天驾车到机动车道到和人行通道路口时,没注意交通标志牌,便将机动车行驶上了人行道。经过民警的思想教育,驾驶人徐某潮认识到了错误,对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保证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藤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徐某潮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
记者丨韦浩
通讯员丨宋威汉 韦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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