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倡议书
全市各族同胞:
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梧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同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我们倡议:
一、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纲,引领全市各族同胞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二、构建共有精神家园。积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优秀民族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市各族同胞要以中华民族为荣,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三、形成创建强大合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助力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及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措施,全市各族同胞要发扬团结、互助、友爱的优秀传统品质,以“主人翁”意识共同建设美好幸福和谐平安家园,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新风尚。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让我们紧紧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以“顺流而下立潮头,溯流而进争上游”的精气神,为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而努力奋斗!
梧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市办公室
2022年4月
来源丨梧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办公室
编辑丨曹欣
审核丨杨子雄
监制丨周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