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9月1日契税要上调?假的!
近日,网络上面关于契税税率上调的消息铺天盖地,导致很多市民一窝蜂地涌到办理窗口,争取在9月1日前把契税税金缴纳完成。今天,记者从梧州市税务局了解到,契税税率上调的说法是误传。
在梧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针对市民的疑问,税务工作人员结合《契税法》有关规定及现行广西契税适用税率进行解答。
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陈晟:“9月1日前,《契税条例》仍然有效,广西的契税税率为3%。9月1日起施行的新《契税法》,经《契税法》授权,区人大常委会已通过我区契税的税率仍为3%,与旧契税条例税率保持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购买住房的优惠也没有发生变化。
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陈晟:“广受群众熟知的财税[2016]23号文规定了两种契税优惠税率政策:一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是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该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从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该文件未规定执行到期时间。新《契税法》虽然规定了3%的税率,但个人住房优惠税率是以单行文另行发文明确的,《契税法》中并无规定取消该项优惠,目前暂时也无其他文件出台将该优惠废止,所以,相关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如契税政策发生变化。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临近下班时间,记者来到市政务中心,看见仍有不少市民在排队办理契税。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今天排号办理超过了300人次。
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陈晟:“根据相关规定,在我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购房人在签订合同办理网签登记的当天,一直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之前,都可以缴纳契税。建议市民朋友合理安排办税时间,避免聚集排队等待时间过久。”
记者|肖国礼 通讯员|冯芸 肖鸣 编辑 | 黎子聪 审核 | 覃蛟龙 监制 | 周春波